发布时间:(略)
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需要,(略)采用公开征集方式拟对旗内各主次干道两侧公益广告宣传牌、景观小品造型项目设计排版、喷绘、制作、安装进行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征集公示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略)午18点截止
2.项目名称:公益广告宣传牌、景观小品造型项目设计排版、喷绘、制作、安装。
3.设计要求:对现有陈旧公益广告宣传牌和景观小品造型进行更新,根据(略),每500米设置一处能与周边景观融合的景观小品或公益广告造型。材质以仿木纹金属、拉丝不锈钢体、PVC板、亚克力板、安迪板、铝方通、玻璃钢、仿铜等形式展(略)
4.具体点位
1 |
南园街 |
林荫(略) |
2 |
德胜街 |
达拉特路至建设路 |
3 |
树林召西街 |
林荫路至达拉特路 |
4 |
树林召东街 |
达拉特路至**路 |
5 |
迎宾大街 |
林荫路至**路 |
6 |
锡尼街 |
金鹏路至**路 |
7 |
金鹏路 |
南园街至**街 |
8 |
建设路 |
南园街至**街 |
9 |
**路 |
南园街**街 |
10 |
西园路 |
南园街**街 |
11 |
**街 |
林荫(略) |
12 |
新园街 |
林荫路至建设路 |
13 |
**路 |
迎宾大街至南园街 |
14 |
长胜路 |
南园街至迎宾大街 |
15 |
达拉特路 |
电厂(略) |
16 |
新华路 |
南园街至达拉特路 |
17 |
市府街 |
西园路至建设路 |
18 |
**四大出入口 |
5.项目地点:(略)
6.项目完工期限:(略)
7.项目实施说明
(1)本次项目需按实施内容报价。公益宣传内容由旗委宣传部审定,承接单位需进行排版设计并最终定稿,制作全程可咨询发布方。
(2)中标后承接方根据实际数量出预算,最终价格以审计为主。征集后如遇特殊情况发布方会进行第一时间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或取消项目。
(3)参与公司根据实(略),方案采纳后支付设计费。
(4)请计划申报广告公司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8.材料报送: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参与投标,参与单位按照申报资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略)详见附件1)。
二、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略)
中共**
附件1
(略)
一、参与单位资格
1.办公地址及业务范围原则上均在达旗境内有固定的服务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本次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于法(略),不能(略)。
4.参与单位经营范(略)。
5.拒绝联合体形式。
二、(略)
1.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略)午18点前截止。
2.材料提交地点:(略)
3.材料提交内容
参与单位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基本情况表、施工人员意外保险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纳税凭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证明、专业技能设备、垫付(略)
项目方案(报价、施工方式、施工时长、施工流程、项目用材名称、项目用材规格、售后服务等)
4.材料提交要求
文件统一采用A(略),编制目录,页码必须连续,装订成册两套,资质(略),方案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