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兴华西路6号3幢3-2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0.038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04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略),我方对该资产(略)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略)
6、涉及标的(略),我方将在资产(略),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兴华西路6号3幢3-2招租 | ||||
坐落 | **兴华西路6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0.038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1至5年(由承租方自由选择)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二年起(略) | 招租用途 | 无 | ||
产权证号 | 渝〔2020〕**不动产权第(略)号 | ||||
楼层 | 结构 | 混合 | |||
房屋证载用途 | 成套住宅 | 招租面积(㎡) | 约103.41㎡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标的(略)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铂码【2024】房评渝第0012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03-11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中华人民**国涪陵海关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华人民**国**海关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略)。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略),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招(略),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略),招租方有权(略):(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略)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略)(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的一部分;其(略),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略)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系大证未分割、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值等)及有(略),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略)。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承(略),一经递(略),即表明已完(略),自愿接受租赁(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略)。 五、该标的系(略),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首期租金一次性付清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略)(金额为1000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略)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交纳的以招租方名义交纳)。 八、**联(略),由承(略)。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九、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期和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略)。 十三、以上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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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114 万元 | ||
交纳(略)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略),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交所集团涪陵分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祝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