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能**小纪镇80MW
渔光互补项目(**市**增减挂钩(略)施方案)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深能**小纪镇80MW渔光互补项目(**市*(略))的批(略)(扬府发〔2024〕5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能**小纪镇80MW渔光互补项目(**市**增减挂钩(略)施方案)的批复》。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市**樊川镇和小纪镇。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1.2646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总规模1.202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202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1916公顷)。
二、同意**市**将位于小纪镇的1.2027公(略).2027公顷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深能**小纪镇80MW渔光互补项目。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略),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略),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略),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略),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