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君贤路(黎明路—马沟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君贤路(黎明路—马沟路)项目用地的请示》(盐政请示〔(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盐龙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9352公顷(耕地0.1465公顷)、未(略).004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398公顷,其中(略).9352公顷,征收土地0.939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市**君贤路(黎明路—马沟路)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略)。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略),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略),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