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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挂牌出让]吐鲁番市高昌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楼公开挂牌租赁项目交易公告[正在报名]

新疆吐鲁番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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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楼公开挂牌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楼公开挂牌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

委托方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房屋经营权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方式及竞价期限

1.公告及报名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10:00时始至****19:00时止;

2.交易方式:多人网络竞价或单人协议转让(多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只有一家报名的可采取协议转让);

3.自由报价期:****10:00时始至****19:00时止;

4.线上竞价时间:****11:00开始

5.竞价系统登录链接: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

一、挂牌标的基本情况表

挂牌标的

标的面积

(平方米)

租赁年限(年)

租赁底价(人民币:元)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元)

吐鲁番市高昌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楼

3665.89

5

****.82

100000

59387.4

109000

1.标的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楼;

地理位置:吐鲁番市****

标的面积:建筑面积为3665.89平方米;

租赁用途: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等项目;

租金及支付方式:首期租金为39.5916万元/年,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每年以5%递增率增收租金,并以提前3个月预交的方式向出租方缴纳下一年租金。

2.标的权属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标的无权属纠纷;

3.上述挂牌标的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同意处置,新疆华正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号:华正评字(2024)第142号,评估结果为:市****

4.对挂牌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房产出租;

5.本次挂牌标的资产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竞买申请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二、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竞买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竞买条件

1.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踏勘,特殊情况下经出租方同意后,意向承租方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踏勘;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出让,意向承租方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租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踏勘;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踏勘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资产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出租具体条件以挂牌租赁文件和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间为准。

3.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房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竞拍增价款等费用。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只能用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等项目,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经营权范围及要求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房产租赁合同》作为挂牌租赁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

四、竞买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竟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应价是指不低于底价的最高应价。

五、承租申请人参与方式

企业信息

注册

1.竞买申请人需要首先在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类型为“交易乙方”,凭账号密码登陆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操作详情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CA数字认证支持远程在线办理,办理流程、操作手册及联系方式详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目前承租申请人可选择新疆CA或江苏翔晟两家公司办理有关证书,现场领取CA数字证书如遇困难,可联系CA公司邮寄。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项 目

登 记

(一)登录:完成企业信息库注册的意向竞买人,直接登录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二)报名提交材料。

1.自然人

(1)身份证;

(2)《承诺书》(制式);

(3)《资产承租意向书》(制式);

(4)《受理协议书》(制式);

(5)按租赁资产性质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资质证明;

(6)交易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法人单位(机构)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同意承租资产的决议;

(4)资产租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制式);

(5)《承诺书》(制式);

(6)《资产承租意向书》(制式);

(7)《受理协议书》(制式);

(8)按租赁资产性质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资质证明;

(9)交易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承租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4.承租方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交纳交易

保证金

1.承租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19: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2.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行

账 号:********

行 号: ****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吐鲁番市****

竞价程序

1.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竞买人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时应价即为竞买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11:00开始,周期为240秒;地点: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所有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注: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及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咨询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0726办公室,咨询电话****。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承租方应与交易机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预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交易机构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吐鲁番市****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需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款,在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返回;其他承租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承租申请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承租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吐鲁番市****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鉴证费、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承租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承租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承租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承租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成交价款或签定《房产租赁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竟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超过40日未完成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承租方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定《房产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5.9387万元。

异 议

方 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吐鲁番市****,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鉴证手续费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的收取

参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产权股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向吐鲁番市****

七、其他说明

1.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吐鲁番市****

2.任何要求澄清挂牌公告的承租申请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交易机构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交易机构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该公告内容为挂牌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承租申请人具有约束力。承租申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机构不承担承租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艳,电话:****

现场踏勘地点: 标的现场(吐鲁番市****

交易机构

名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地址:吐鲁番市****

本项目承租申请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由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和出租方共同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若因不了解标的情况而造成无法使用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附件:

(1)《承诺书》(自然人)

(2)《资产承租意向书》(自然人)

(3)《受理协议书》(自然人)

(4)资产租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企事业单位)

(5)《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6)《资产承租意向书》(企事业单位)

(7)《受理协议书》(企事业单位)


标的位置与外观

吐鲁番市高昌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楼标的所在建筑物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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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应(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应(报)价,即视为接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公告报名期。报名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240秒。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限时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应(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应(报)价,则应(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应(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应(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应(报)价结果。应(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6.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应(报)价结果,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8.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应(报)价而出现应(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中止应(报)价活动。中止应(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应(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应(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应(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应(报)价活动的,待影响应(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吐鲁番市****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应(报)价。继续应(报)价时按暂停应(报)价时的最高应(报)价者及其应(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限时应(报)价期继续组织应(报)价。

(2)如继续应(报)价无人应(报)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应(报)价者为应(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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