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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使用血管造影机

北京朝阳区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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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使用血管造影机
建设地点:**市**区京顺东街8号病房楼丁座六层北侧
公示时间:(略)至2024-07-05
受理时间:(略)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增使用血管造影机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地坛医院 4、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地坛医院本部院区位于**市**区京顺东街8号,东临京顺东街,西临京密路辅路绿化带、南临**路、北临来广营东路。 本项目位于本部院区本部病房楼丁座六层北侧区域。DSA机房周围50m范围内的建筑物均为医院用房,楼上为屋面,楼下是病房,北侧和西侧为室外,东侧为设备间和UPS室,南侧为缓冲间、控制室和恢复间。 5、(略):对病房楼丁(略),新增使用1台ARTIS Pheno型血管造影机,最大管电流1000mA,最大管电压(略),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2023使用血管造影机项目_公示版_.pdf
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首都医科(略)(**市病毒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略)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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