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略):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略)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略) |
文苑路东侧(略) |
7118.47(10.678)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 |
≤0.6 |
≤30% |
≥20% |
40 |
6360 |
1272 |
1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略)。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略)。
三、**市自然**和规划局****市公共**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7月17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7日,到**市公(略)。
五、申请人可于(略)**市公共**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略)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9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市公共**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以上出让宗地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市自然**和规划局
**市公共**交易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