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德州市****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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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一期地热矿区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pdf
2.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二期地热矿区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pdf
4.山东省夏津县文华苑小区地热矿区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pdf
5.《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一期地热矿区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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