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JW05-G100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食堂新建工程(项目编号:2024-(略))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略)
(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略)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的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年检证明材料);
3.3具有履(略)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任意一种税款(不包括个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之间有上(略),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略)
3.7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略)
“工程类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背景)”解释为“①外资独资(略)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
3.8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持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必须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略)
3.9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价500万以上的新建工程业绩;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根据上级凡采必入库的要求,如供应商未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在开标前须在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略)mil.cn)。
4.(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4年7 月2 日至2024年7 月9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下同)。
5.2申领地点:(略)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略)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3.4审计报告;
5.3.5纳税及社保凭证;
5.3.6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3.7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5.3.8投标供应商企业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略)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略)
5.4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略),联系电话:18636932687、18334790489。
5.5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略)
6.2投标地点:(略)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
7.1现(略):另行通知,联系人:另行通知。现场踏勘时,报价人须持现(略)(投标文件附件二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7.2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项目特殊,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踏勘,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视为放弃报价。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略)
8.2开标地点:(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和《**省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com)上发布。
10(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建设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服务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11.监督部(略)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