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市微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 | 建设单位法人:陈巧媚 |
陈巧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微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略)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略)学玻璃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略) |
经度:(略) 纬度: (略)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略) |
深环宝批〔(略)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略)U |
2024-04-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市金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略)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云创(略) |
(略)MA5FJRBJ2E | 验收监测单位:**市安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略)MACUYE4A7M | 竣工时间:(略) |
2024-03-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略) |
2024-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略)com/index.php/companynews/36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市微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00385270),2020年1月22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深环宝批〔2020〕67号)同意其在**市**燕罗街道洪桥头社区恒兆工业区品泰厂厂房四开办,从事光学镜片的生产,年产量为150万片。于2020年6月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6月进行延期(排污许可证号:914403003500385270001U,2020年7月27日项目完成了环保设施自主竣工验收。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项目搬迁至**市**(略)栋开办。 | 实际建设情况:**市微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00385270),2020年1月22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深环宝批〔2020〕67号)同意其在**市**燕罗街道洪桥头社区恒兆工业区品泰厂厂房四开办,从事光学镜片的生产,年产量为150万片。于2020年6月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6月进行延期(排污许可证号:914403003500385270001U,2020年7月27日项目完成了环保设施自主竣工验收。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项目搬迁至**市**(略)栋开办。 |
验收时期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租赁厂房由1栋4层厂房、1座废水站、1间危险废物仓、1间一般固废仓、1间保安室、1间杂物房、1间电房等组成,总建筑面积共9284m2;主要从事光学镜片的生产,预计产量达到540万片/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租赁厂房由1栋4层厂房、1座(略)2;主要从事光学镜片的生产,验收时产量达到450万片/年(验收时工况为83%)。 |
验收时期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为滚圆、铁磨、精磨、清洗、抛光、检测、酒精擦拭、超声波清洗、真空镀膜、喷砂、包装;制纯水。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为滚圆、铁磨、精磨、清洗、抛光、检测、酒精擦拭、超声波清(略) |
验收时期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略)。项目委托**市金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针对项目生产废水设计并建成一套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0m3/d,采用“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接触氧化+MBR+CN池+DN池”工艺的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 严格落实大(略)。项目建设有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风(略)),1套除尘装置(吸附水池1.2m×1.2m×1.5m)、1套废水站臭气处理设施(处理风量3000m3/h)。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委托**(略)施,处理能力为(略),采用“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缺(略)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有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风量8000m3/h),1套除尘装置(吸附水池1.2m×1.2m×1.5m)、1套废水站臭气处理设施(处理风量3000m3/h)。 |
验收时期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噪声污(略),经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进行衰减。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依法处置,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监管部门备案。 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进行衰减。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依法处置,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监管部门备案。已设置危废(略),达到一定拉运量后交由**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已签定危废协议)。 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亚格落实(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项目已完成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以及通过备案。 |
验收时期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略)
0 | 0.81 | 0.81 | 0 | 0 | 0.81 | 0.81 | |
0 | 0.171 | 0.243 | 0 | 0 | 0.171 | 0.171 | |
0 | 0.085 | 0.0122 | 0 | 0 | 0.085 | 0.085 | |
0 | 0.0015 | 0.002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54 | 0.1215 | 0 | 0 | 0.054 | 0.054 | |
0 | 1920 | 0 | 0 | 0 | 1920 | 192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65 | 1.536 | 0 | 0 | 0.065 | 0.06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略) |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的Ⅳ类标准(其中总氮、SS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A标准)后排放 | 设施已建成,并正(略) | 于(略)月29日委托**市安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采样,频率为处理前后分别为2天4次 |
表2 大气(略)
1 | 车间酒精擦拭废气处理设施一套,处理工艺为(略) | VOCs执行(以NMHC表征)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略))表1“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排放限值 | 设施已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 | 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委托**市安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检测,频率为2次处理(略) | |
2 | 废水站臭气处理设施,处理风量为3000m3/h处理工艺为UV+活性碳 | 废水站臭气执行**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排放限值 | 设施已建成并(略) | 项目于(略)4月19日委托**市安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采样,频率为处理前后分别为2天4次 | |
3 | 粉尘吸附净化(略) | 颗粒物执行**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略)2排放限值 | 已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 | 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4月(略)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所有转动机械部位加装减振装置,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标准 | 实际车间进行优化布局 | 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委托*(略)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依法处置,有关委托合(略) | 已实施,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按要求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中,达到一定拉运量后交由**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略)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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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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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略),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略)(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略)(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略),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略),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略),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