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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住建局住宅物业服务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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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住建局住宅物业服务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一、服务范围
对全区137个市场化物业服务小区及182个基本物业服务小区(共有319个)以巡查评价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服务方式
以巡查评价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内容
1、巡查评价工作的内容应按照《扬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项目巡查评价标准》(附表2)以及《扬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消防与飞线充电巡查记录表》(附表3)和《广陵区物业服务项目评价评分标准》(附表4)的要求执行,文明城市建设、电梯专项、消防专项、联动巡查等巡查工作的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属地政府的相关要求执行。
2、巡查评价具体事项:
(1)市场化物业服务监督(每季度1次)。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电梯)、“飞线充电”专项检查(每季度1次)。
(3)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巡查(每季度1次)。
(4)文明城市建设专项巡查(按采购人通知执行)。
(5)基本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每季度1次)。
(6)改造小区巡查(每季度1次)。
(7)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巡查任务。
五、服务成果提交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市场化物业住宅小区巡查日志,季度评价表,年度汇总表;基本物业住宅小区需提供季度评价表和年度汇总表,所有报表需包含以上巡查评价内容相关要素;巡查评价情况需留存相应图像、影像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对每个住宅小区建立档案。
2、市场化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巡查评价及基本物业住宅小区巡查评价的频率为每季度1次巡查,及时填写记录表;
3、每日检查存在的问题以文字和图片形式做成文档,每周三和周五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单,中标人负责送达给住宅小区的管理服务者,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的情况。存在问题的住宅小区,每月出具巡查通报,并安排人员驻点在采购单位。
4、中标人在检查过程中,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各项工作台账(市场化物业住宅小区巡查日志,季度评价表,年度汇总表;基本物业住宅小区需提供季度评价表和年度汇总表),作为巡查评价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5、对广陵区物业项目按物业服务职责及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出具季度“红黑榜”,由采购人进行公布。
6、对辖区内“2023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征求意见稿)”中信用等级较低和信用缺失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关注。填写记录表,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7、对各住宅小区的相关信息,不得向外界发布、传播,严格保守秘密,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相应保密协议。
七、巡查考核服务工作的考核及标准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相关住宅小区巡查评价的表格及资料进行考核。
1、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半年考核得分≥60分)的,经费按合同约定拨付;若考核不合格(半年考核得分<60分),将进行约谈并予以支付价款5%的扣除;
2、年终综合考核(每半年考核得分之和÷2)合格(≥60分)的,经费按合同约定拨付;若考核不合格(半年考核得分<60分),将进行约谈并予以支付价款5%的扣除。

注:具体考核细则见《巡查服务工作考核表》。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5:42:20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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