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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质胜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东莞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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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号) (略)
项目名称 **市质胜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大朗镇新马莲村云莲七街10号2栋401室
建设单位 **市质胜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兴华生(略)
项目概况 **市质胜热缩材料有限公司在**省**市大朗镇新马莲村云莲七街10号2栋401室(北纬22°54′39.759″,东经113°56′59.069″),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900m2,年产热缩管844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拟将挤出成型、印字、扩张成型工序设置在单层密闭空间内,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以防止废气外泄,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同时以设备产污点设集气罩为辅助收集,防止局部高浓度气体车间内大量扩散,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工序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在落实好废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再加上大气的扩散及稀释作用,综合以上因素,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级标准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市大朗松山**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挤出成型、扩张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项目排放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雨淋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公众(略)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略)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7-02
联系人 **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市大朗镇政(略)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略)(见附件)等材(略),对该建设项目(略)。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略),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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