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先进县、成效显著县、先进镇、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2024〕5—57)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对廖家镇廖场村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街子镇古寺村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隆兴镇黎坝村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科学性、规范合法性、绩效合理性、操作合规性等进行评审,一致通过上述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至7月4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邮箱:****@126.com)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
附件:崇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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