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干混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4-07-02 16:(略)
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因此,(略)按照该要求对(略)干混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做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时间
(略)干混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9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公示附件:(略)干混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