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申报单位:
为加快推进水产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提升水产加工设施设备水平。根据《**省财政厅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略)
支持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配备。主要支持水产品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略)
二、补助对象
支持省内具备初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家庭农场及**社等,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水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年度项目。
三、补助标准
(略)等设备购置,补助上限(略)过300万元。
四、(略)
所有申报(略),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请将材料于2024年7月17日前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逾期不再受理。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封面:“2024年**市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略)(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2024年**市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5.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略)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7.承诺书;
8申报主体(略)
9.冷库等建设类项目应提供用地证明;
10.申报单位所(略)。
1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报送相应电子档。
五、实施程序
项目按照“申报—批复一验收”的流程管理。具体(略):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主体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项目建设(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批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审核批复,并对补助对象(略)。
3.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公示。
4.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按(略),在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方式:
市海洋与渔业局:(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qq.com
市财政局:(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2024年**市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财政局
(略)
各项目申报单位:
为加快推进水产(略),进一步全面提升水产加工设施设备水平。根据《**省财政厅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配备。主要支持水产品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略)
二、补助对象
支持省内具备初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家庭农场及**社等,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水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略)
三、补助标准
支持水产品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加工、灭菌包装等设备购置,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请将材料于2024年7月17日前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逾期(略)。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封面:“2024年**市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2024年**市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5.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6.申报单(略)
7.承诺书;
8申报主体银行征信证明;
9.冷库等建设类项目应提供用地证明;
10.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报送相应电子档。
五、实施程序
项目按照“申报—批复一验收”的流程管理。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主体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项目建设(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批复。市海洋与渔业(略),并对补助对象进行公示。
3.项目验收。项目(略),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公示。
4.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在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方式:
市海洋与渔业局:(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qq.com
市财政局:(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2024年**市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财政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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