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喀什经济开发区****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做出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中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到****,” 现变更为: “****到****” 。
二、原招标公告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0:3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递交截止时间:****10:30(北京时间)” 。
三、 原招标公告中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0:30”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10:30分” 。
注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有关内容相应变更,其余变更内容以澄清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部门: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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