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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人才供需洽谈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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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人才供需洽谈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人才供需洽谈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2024年人才供需洽谈会服务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人才供需洽谈会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采购人承办公益招聘会服务,全年组织举办不少于70场线下招聘活动,平均每场用人单位不少于45家;10场直播带岗活动,每场用人单位不少于8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R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 parentId=600007 articleId=uXG12jZqgOvl1AGEq/xkFw== 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31.03c16d****ef9a131321f3e75a4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杭州市人事考试院)

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大飞

质疑联系方式:****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屠杉珊 顾奇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孙雷

质疑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

联系人:朱女士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陈先生、厉先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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