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358,000.0(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略):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略)(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略)
时间:(略)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357,710.0(略)。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市**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市中心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略)地址:**省**市****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项目:(略);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略)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陈良语;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项目:(略);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