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食堂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略)拟对区政府食堂改造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二、参询商资格
(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报价时间
2024年07月04日之前。
四、参询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报价单原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可编辑文档);
(三)询价清单内若存在控标嫌疑或不当之处,一并报送清单说明;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邮箱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原件)送至(略)。
五、联系方式
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区政府食堂改造清单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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