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不含当月)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扫描件。)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不含当月)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扫描件。) 2.3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不含当月)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扫描件。) 2.4现场监理员不少于5名,其中包含安全监理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不含当月)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扫描件。) 以上人员在本项目内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以上拟派驻人员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号)和2020年3月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布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置标准《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各阶段及现场实际情况,分阶段足量安排监理人员进场。 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