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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广元剑阁县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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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略)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略),公告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略)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略),也可以自(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县下寺镇**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略)

(略)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县苟维杰综合医院项目

广剑环审〔2024〕7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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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剑环审[2024]7号 **县苟维杰综合医院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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