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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浦口区)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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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浦口区)
发布时间:****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浦口区****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下载
1 关于农场河路(光明路-团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浦)建〔2024〕17号 2024.7.2 农场河路(光明路-团结路)建设工程 点击登录查看 浦口区**** 关于农场河路(光明路-团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打印)农场河路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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