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眼视光中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配镜业务技术服务费不高于单项经营费用60%;角膜塑形镜配镜技术服务费不高于单项收支结余30%。青少年近弱视辅助训练技术服务费不高于单项经营费用50%(如开展)
采购方式:(略)
项目需求:本项目为近视、远视光学眼镜配镜服务;角膜塑形镜配镜服务;青少年眼健**健服务及市场维护。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略),根据考核情况,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原因说明: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对此项内容如有质疑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与医院**视光中心(包含近视、远视光学眼镜配镜及角膜塑形镜配镜业务)服务业绩;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即日起至(略)每天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在该网站公布,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开标室(详细地址:**市**铜井路铜冠商务大厦10楼1015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五、公告媒体
本公告将在(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官网公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略)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