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仓顶阳光建设项目(一)标段补遗(01)
各潜(略):
现就“(略)仓顶阳光建设项目(一)标段”作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略)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略)质。
现修改为: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略)(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3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标全过程通过“抖音”直播,直播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30,搜索直播号:标标忠诚。如对开标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及短信反馈给开标主持人。本项目主持人联系电话:(略))。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略),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