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92号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报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大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为落实实训教学相关设备配置标准,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同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大设备更新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05-(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天源路789号(天河校区)、 **市**工业大道11号(花都校区)、**市**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校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更新不适应教学科(略)用安全的设备,购置沥青摊铺机、压路机、地铁列车模拟驾驶器、20马力以上大型船舶柴油机、数控机床等仪器设备,共5台(套)。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38万元,均为设备购置费。项目建设资金由你校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筹解决。
四、根据《**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第六条(三)的有关规定,医疗设备、实验室装备、实训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设备购置,可以由项目使用单位根(略)组织建设,同意该项目由你校自行组织建设。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我委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