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GG(略)
穗规划**建证〔2024〕32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略),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市规划(略) | |
日 期 | 2024-06-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市**第八人民医院(**市**石(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加建电梯工程(自编名**第八人民医院改造项目) |
综合受理号 | (略) |
建设位置 | **市**石碁镇**路4号 |
建设规模 | 加建电梯工程1幢,地上6层:(略)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2.**市建(略)。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略),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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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略)。
三、未经(略),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略),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略)。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略),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 |
穗规划**建证〔2024〕3293号 | |
(略)GG(略) | |
(略) | |
**市**第八人民医院(**市**石碁人民医院) | |
加建电梯工程(自编名**第八人民医院改造项目) | |
(略) | |
**市**石碁镇**路4号 | |
加建电梯工程1幢,地上6层:(略) |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2.**市建(略)。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略)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略)。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