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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鹿山路6号商业综合体地上1-6层主体商业、地下超市及超市附属用房、309个地下停车位和装修附着物等资产

绍兴嵊州市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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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鹿山路6号商业综合体地上1-6层主体商业、地下超市及超市附属用房、309个地下停车位和装修附着物等资产

项目编号:(略)
(略)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略)
(略)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略),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略)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略)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略),如违反上述承(略),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市鹿山路6号商业综合体地上1-6层主体商业、地下超市及超市附属用房、309个地下停车位和装修附着物等资产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1.标的资产为出让方单独所有。 2.标的资产为(略),与其他散售商铺一并整体出租给**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龙商业),并由宝龙商业通过出租、直营或是联营的方式招募商户从事经营活动。 3.标的资产(略),本次转让已取得贷款银行同意,出让方将在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完成抵押注销手续。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略) 详见《标的物清单》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详见标的物清单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市鹿山路6号鹿山广场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略)(平方米) 91967.75
专有(略)(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33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2017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详见(略)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外墙砖、部分玻璃幕墙,内部公共部分地面铺设地砖,乳胶漆墙面,商铺内部由租户按需自行装修,车库部分地坪漆,乳胶漆墙面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完备,周边公建配套设施完善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周边居住、商业氛围浓厚,周边学校有马寅初级中学、城南小学等,医院有**市中医院、**世纪医院等,银行有建行(略)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交通便捷,以官河路、**大道为主要出行干道,停车位能满足需求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出租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竞买方)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自由报价开始时间为信息披露期满日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4:00;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为信息披露期满日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限时报价周期时间为180秒】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5.本次转让标的为**市鹿山路6号鹿山广场地下二层至地上六层商业房地产包括一层至六层主体商业及地下二层非人防车位、地下一层商业、地下二层储藏间、夹层房地产打包转让,具体参见附件《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房屋及车位如有溢价,则按照清单挂牌价格占总挂牌价格比例同比例溢价。6.转让标的房产目前已作为商业综合体的一部分整体对外出租,由原租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整体商业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转让方已就原租户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租户须按时按照“浙交汇”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方需遵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并接受运营方的统一管理,自房屋交付日起对应租赁收益与义务由受让方享受、承担。出租情况详见附件《标的物清单》。7.本次拟转让资产中的地上1~6层主体商业、地下超市及附属用房中的部分房产已为转让方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抵押,抵押物建筑面积约7.54万平方米,抵押金额共计38,004万元,本次转让已取得贷款银行同意。转让方将在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完成抵押注销手续。8.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如有渗水或其他各类需维修等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及内部结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均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9.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10.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金女士,电话:(略),地址:**省**市鹿山路6号步行街一楼3号门客服中心。11.标的物以目前的外观、结构等现状进行竞价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意向方参考,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12.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或出租情况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转让方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略)。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地上1-6层商业均已装修,地下1层商业正在装修,评估结论中已含公共部位的装修价值。(2)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地上1-6层商业及鹿山广场133的地下商业、储藏间、非机动车车库均设有抵押。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市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省**市**市剡湖街道鹿山路6号开元广场C区步行(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Y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略)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略)。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略),转、受让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以下简称“上述文本”),但双方签订的上述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上述文本未尽事宜或与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略)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基于“浙交汇”平台披露的《交易合同(样稿)》而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略),交易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不一致的,均以成交(略)。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略)。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略)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略),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7.转让方在收到浙交所转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或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签订《房屋交接单》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房屋涉及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执行;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9.转让标的已整体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截止本次挂牌公示,转让方与现有承租**常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无任何纠纷。受让方在签订《房屋交接单》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略)付给受让方。与承租方的衔接、稳定工作由受让方负责。 房屋交付完毕后,现有承租方或有对受让方相关诉求的,由受让方与(略),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及腾空等事项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10.转让方在收到浙交所转付的全部转让价款,与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在《房屋交接单》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11.受让方(略),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略)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略),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略),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略)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2.特别(略).docx 、 3.房屋转让合同(样稿).docx 、 4.实地勘察证明.docx 、 5.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标的物清单(挂网).xls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略)
手机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略)com
转让方 联系人 许老师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略)
地址 **市**市府大道877号金融大厦1号楼17层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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