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载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试制与集成测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机载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试制与集成测试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河北省/廊坊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挖掘破坏和第三方占压是威胁管道安全的主要外部因素,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无人机巡检方式已广泛应用于管道安全巡视中,但是管道威胁事件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随机性较高等特点,利用无人机视频发现管道威胁事件存在识别范围有限,识别准确率不高,时效性较差等问题,难以满足“早发现、早制止”的管控要求,亟需研制低功耗机载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提高管道威胁事件识别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1)机载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试制;(2)机械挖掘破坏、第三方占压等管道威胁事件识别定位算法及管道安全巡检系统代码加工;(3)无人机载具、光电吊舱及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集成测试;(4)机械挖掘破坏和第三方占压现场模拟数据采集试验及识别定位的测试验证。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8:30:00
开标时间:
****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1)机载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试制;(2)机械挖掘破坏、第三方占压等管道威胁事件识别定位算法及管道安全巡检系统代码加工;(3)无人机载具、光电吊舱及智能视频识别边缘计算设备集成测试;(4)机械挖掘破坏和第三方占压现场模拟数据采集试验及识别定位的测试验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2项,且每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识别技术服务或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研发、制造、加工等相关业绩(已完成或履行中业绩均可)。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按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盖章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除外)。
(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各项在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6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担任过智能识别技术服务或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研发、制造、加工等相关业绩的负责人。
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05 天 23 时
文件获取倒计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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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