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分公司2024-2025年广告宣传印制品采购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中国电信**分公司2024-2025年广告宣传印制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15410)比选文件载明的(略),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1 |
广告宣传印制品 |
**市大千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1 |
2 |
广告宣传印制品 |
**贺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 |
3 |
广告宣传印制品 |
**市华信广告有限公司 |
1 |
4 |
广告宣传印制品 |
**翰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 |
5 |
广告宣传印制品 |
福文化创意传媒**有限公司 |
1 |
6 |
广告宣传印制品 |
**思美广告有限公司 |
1 |
(二)否决参选情况
程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华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比(略)。
韶华传媒(**)有限公司,因不满足(略)。
**市傲隆广告有限公司,因参选报价低于成本价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略),可向(略)。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略)(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略),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略)
4.异议应在公(略)
5.异议人应提(略),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