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临海市上盘镇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台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2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内容及需求:临海市上盘镇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0.8000万元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招标完成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除采购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须到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https://jypt .lhcqjy.com.cn/)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可 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录临海 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14时30分00秒前 获取地点及方式: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https://jypt .lhcqjy.com.cn/)自行下载(如无法下载,向[代理机 构]索取)。 售价:免费。 采购文件质疑有效期限: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参照采购质疑函范本)向招标人就该文件 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天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文件下载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 14时30分00秒时。 开标地点: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 开标方式: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门户网站。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编制系统要求、加密上传,如在使用遇到问题,可向临海市限额以下公 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投标人通过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首页“投标工具”自行下载投标编制工具。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登录临海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CA管理,进行办理。 4、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5、本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临海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 的,以临海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中的要求为准。 6、未在临海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中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8、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9、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 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九.联系方式 平台咨询电话:****。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CA申请办理请登录临海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CA管理,联系电话:**** 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总部(江南街道春和路下岙余村新办公楼二楼) 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https://jypt .lhcqjy.com.cn/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电话:**** 采购单位(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临海市月河路16号3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临海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平台下载):https://jypt .lhcqjy.com.cn/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