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目的废标公告
我司于(略)布《关于遴选**国家高新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公告有效期内共收到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洪智科技创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政惠企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
2024年1月22日,我司召开该项目遴选会。遴选结束后,我司发现该项目因在用户需求部分未要求服务商指导、帮助园区市场主体实施品牌战略服务,导致响应服务商提交的材料无法满足**国家高新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实际需求。因此,现对**国家高新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予以废标,经修改公告及用户需求后将重新启动该项目的遴选工作。公告期限:2024年7年3日至2024年7日5日。
特此公告。
**国家高新(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