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LF02-02-05-U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米 | 宗地坐落: | **省(**)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富溪市管起步区)LF02-02-05-U地块,富安一路南侧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65.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3515.8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121 | ||
起始价: | 101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法(略),均可(略),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2、竞买人宜在**市范围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有限公司并在**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略),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市范围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略)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23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拟建设项目须为涂料制造,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年创税≥30万元/亩,竞买人在网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略)(**)管委会经济(略)。 2、本宗(略)(吨标准煤/万元)≤0.677”执行。 3、本宗地建(略)(**)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制定的《LF02-02-05-U号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4、凡报名参与竞买的,要在递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3万元(以入银行帐户为准),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略),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按(略)用地使用权出让合(略)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受让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须在30天内申请办理建设用地(略)、竞得人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