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该(略):
项目名称:**县城厢经岭魏家华铜制水暖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城厢镇经岭村英发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略)
公示时间:2024年7(略)(20个工作日)
附件1: **魏家华金属制品加工点阶段性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909.2 KB ,
附件2: **魏家华金属制品加工点阶段性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183.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