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建设,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加快推进(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供销**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6号)及《**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联合社关于审定<**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岳农〔2024〕67号)文件要求,结合(略),**县供销*(略)务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略)主体,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遴选时间:(略)
三、项目地点及面积
项目地点 |
面积(亩) |
遴选主体(个) |
罗渡镇 |
2900 |
1 |
新场镇 |
1500 |
1 |
石垭镇 |
5000 |
1 |
酉溪镇 |
2600 |
1 |
镇裕镇 |
2300 |
1 |
花园镇 |
1300 |
1 |
四、遴选条件
(一)(略)库的服务组织。
(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三)申报主体需要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如农机耕具、规章制度、专业人员等。
(四)申报主体需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五)组织(略),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依法(略)。
(六)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略)。
(二)服务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略)料(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内容)交到**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三)组织评审。县级供销社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服务价格、社会信誉),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报县社领(略),拟定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服务主体。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县供销社公示专栏进行公开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县供销(略)
(五)年度考核和合同签订。实行每年一考核,每年一签订,由县级供销社组织考核组对服务主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与县级供销社下一年服务主体遴选;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遴选服务主体资格。
五、报送时间地点
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段内,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县供销**社联合社业务股,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欧婷婷 (略))
附件:1.**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申报书
2.**县供销**社联合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
3.**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村任务分解(供销系统)
4.申报资料
**县供销**社联合社
(略)
附件1-4.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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