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入(略)第二学期本科课程院内专家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西交本〔2021〕4号)文件要求,请于(略)班前将本学期本科课程院内专家评价结果(院系领导、院级督导和同行)录入教育教学质量实时监测大数据平台(听课填表-院内专家填表),平台网址为:http://(略)edu.cn/index.do,也可点击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教学评价分析”进入。
联系人:(略)
教务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