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市**教育系统2024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市**教育系统2024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略)
四、(略):
标项名称 |
标项类别 |
一、粮油 |
1.粮类、2.食用油类 |
二、全品 |
1.调味品类、2.豆制品类、3.冷鲜禽肉类、4.冷鲜肉类、5.冻品类、6.蔬菜类、7.水产类、8.禽蛋类、9.干货类、10.水果类、11.其它(略) |
三、原材料冻品 |
1.禽肉原材料冻品类、2.畜肉原材料冻品(略).水产原材料冻品类、4.蔬菜原材料冻品类 |
备注 |
1.标项一中“粮类”系指“大米”。 2.标项二中“冻品类”不包括“原材料冻品”;“其它农副产品类”系指除标项二1-10类以外的其他食堂原辅材料,含除标项一粮类以外的面粉、杂粮等主食。 3.以上大宗物(略),不含熟食。 具体详见招标(略)。 |
标项一确定不多于5家中标单位,标项二确定不多于21家中标单位,标项三确定不多于2家中标单位。若标项一有效投标单位不足6家、标项二有效投标单位不足22家、标项三有效投标单位不足4家,则该标项采取末位淘汰制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只(略),并不代表最后实际取得配送权利。
五、资格要求:
(1)标项一、标项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食品经营场所应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中食品经营场所相一致,同时注册登记必须在**市(非**市投标单位所准备的所有材料均应是在**市分公司相关情况材料);
(2)标项三:在中华人民*(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场所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场所相一致,同时该生产企业必须在**市具备与前述第(1)条相同的食品经营场所要求。
(3)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食品经营场所都必须独立,不得共用。
(4)符合、承认(略)
(5)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从2021年6月(略);
(6)投标单位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7)2021年6月起,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略)(县、市)等教育局(社发局)被列入信用污点单位、有行贿行为正式通报给**教育局的,并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无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07-03至2024-07-10(双休日(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略)
标书售价:(略)
缴纳方式:(略)
银行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报名方式:(略)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略)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授权事项、授权期限、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邮箱、所投标项等内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标项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场所(即现场考察地址)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资料(包含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略)
八、(略):**市西溪(略)(**文三西路668号)
九、开标时间:(略)
十、开标地点:**市西溪中学明远楼一楼报告厅(**文三西路668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质疑和投诉:
投标单位(略)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略)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它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由(略)组织,由(略)下属学校、**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下属学校签订合同。
十四、公告发布范围:
**政府采(略)
十五(略):
1、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点:(略)
报名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