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建设一体化警情采集处置系统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建设一体化警情采集处置系统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硬件安装调试和软件部署,测试工作。
本项(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时间: 2024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每天上午 09点00分 至 12点00分 ,下午 14点00分 至 17点00分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时间)
地点:**市**天鹅中路336号5楼(略)会议室
时间: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时间)
地点:**市**天鹅中路336号5楼(略)会议室
自本公告(略)。
1、本公告发布媒介。
2、报名及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同时提供(略),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韩村(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