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茂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茂田)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拟建**(茂田)500kV变电站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南屿镇茂田村西北侧。新建一组1000MVA主变(#2主变),500kV出线(间隔)4回,220kV出线(间隔)8回,1组60Mvar低压电抗器和2组60Mvar低压电容器。
(二)**~井门(略)(茂田)线路工程
线路起自拟建**(茂田)50(略),止于500(略)。新建线(略).0km,其中双回路长约2×0.2km,单回路长约1.8km。利用临时过渡线路重新紧放线单回路0.3km。新建8基铁塔,其中7基为永久设置铁塔,1基为永临结合铁塔。
(三)拆除500kV原福井Ⅰ回#103~#104段线路路径长约0.7km,拆除5(略).7km,拆除(略)。拆除临时过渡线路0.3km。
二、根据(略)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略),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保证导线对地距离,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水、噪声、大气、生态(略)周边的环境影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略)严禁(略)。
(三)加强事故油池的维护和废铅酸蓄电池的管理。事故油以及废铅酸蓄电池均须按规范收集、贮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项目本质安全管理,建设足够容量的(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报告书。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略),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略)。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及**新区生态环境与建设管理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报告书送达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辐射环境监(略),**市生态环境局、**新区生态环境与建设管理局,**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