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心**家园社区食堂运营管理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略)
各供应商:
现对高新区**中心**家园社区食堂运营管理项目补疑如下:
疑问1:采购文件第39页,《商务(略):“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1人):(1)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式(略),得4分;(2)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请问,提供厨师人员有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及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是否(略)
答:予以认可。“团队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1人):(1)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4分;(2)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现修改为:“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1人):(1)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4分;(2)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中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请各供应商做好相关投标安排,特此说明。
注:此补疑视(略),与采购(略),请供(略)。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