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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黑龙江牡丹江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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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2251X 建设单位法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O8080-O8080-殡葬服务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中心坐标: 经度:113.**** 纬度: 45.****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林口县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审批文号: 牡林生环审〔2023〕03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80 运营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2251X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黑龙江卓环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MA1C0FU95U 验收监测单位: 黑龙江康和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MA1BNBQ854 竣工时间: ****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位于牡丹江市**** 实际建设情况: 该项目位于牡丹江市****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0000m,建筑面积3115m,项目含有两台火化炉,共用一套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项目设置一个柴油储罐(容积为2吨);本项目供暖使用一台1t/h生物质锅炉供暖,配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建成每年可火化遗体1000具。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0000m,建筑面积3115m,项目含有两台火化炉,共用一套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项目设置一个柴油储罐(容积为2吨);本项目供暖使用一台1t/h生物质锅炉供暖,配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建成每年可火化遗体1000具。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遗体接收:由殡仪车将遗体接至殡仪馆,项目接收的遗体均已进行遗体清洁,对于无法立即进行火化的遗体,需在冰柜或冰棺中进行停放,停放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天。 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前可在家庭式灵堂进行告别仪式。会产生人群活动噪声 火化:将遗体送进火化炉炉膛。火化炉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遗体被送进火化炉膛后自动点火。火化每具遗体耗油量约39升,每具遗体平均火化时间 1小时左右。尾气进入尾气处理装置中处理。此过程主要产生火化烟气、残渣、除尘灰、废熟石灰、废活性炭 骨灰验装:遗体经火化完成后,剩余的骨灰主要是含有钙、镁、磷等氧化物的灰渣,收集后放入骨灰盒,由逝者亲属领取。 实际建设情况: 遗体接收:由殡仪车将遗体接至殡仪馆,项目接收的遗体均已进行遗体清洁,对于无法立即进行火化的遗体,需在冰柜或冰棺中进行停放,停放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天。 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前可在家庭式灵堂进行告别仪式。会产生人群活动噪声 火化:将遗体送进火化炉炉膛。火化炉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遗体被送进火化炉膛后自动点火。火化每具遗体耗油量约39升,每具遗体平均火化时间 1小时左右。尾气进入尾气处理装置中处理。此过程主要产生火化烟气、残渣、除尘灰、废熟石灰、废活性炭 骨灰验装:遗体经火化完成后,剩余的骨灰主要是含有钙、镁、磷等氧化物的灰渣,收集后放入骨灰盒,由逝者亲属领取。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噪声: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西侧45m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他方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废气:该项目运营期冬季供暖由1台1t/h生物质锅炉供给,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火化炉废气经烟气处理设施(急冷+消石灰+静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火化炉废气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遗体火化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火化炉除尘灰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水: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呈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实际建设情况: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厂界噪声西侧45m范围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他方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废气:本项目使用电锅炉采暖,未建设生物质锅炉。火化炉废气经烟气处理设施(急冷+消石灰+静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火化炉废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遗体火化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火化炉除尘灰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呈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变动情况及原因: 采暖改为电采暖,故未建设锅炉及除尘设施,该变通符合环保要求;不建设餐厅,故不产生油烟和餐厨废水,不设隔油池。无生物质锅炉,不产生除尘器收尘及废布袋。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你单位应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前,本批复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调整,应当执行调整后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已申请排污许可证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8.84 0 0 0 8.84 8.84 /
氮氧化物(吨/年) 0 17.7 0 0 0 17.7 17.7 /
颗粒物(吨/年) 0 7.658 0 0 0 7.658 7.658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 /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林口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每周清运一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遗体火化排放标准 火化炉,配套一套烟气处理设施(急冷+消石灰+静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5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值为小于3mg/m3,氮氧化物(二氧化氮)最大浓度值4mg/m3,一氧化碳最大浓度值13mg/m3,汞最大浓度值小于0.0025mg/m3,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氯化氢最大浓度值为8.32mg/m3,二噁英类最大值为0.37ngTEQ/Nm3,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遗体火化排放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选用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 ,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9.6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9.6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该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度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火化炉除尘灰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设固定式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火化炉残渣,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熟石灰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火化炉除尘灰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 15 号)附录(危险废物豁免清单),可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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