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龙镇三(略)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略)
索引号: (略)/(略)
信息分类: (略)
发布机构: (略)
发文日期: (略)
文号:
是否有效: 是
信息名称: 关于洛龙镇三院村胡家营组胡XXX养殖场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洛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洛龙镇三院村胡家营组胡XXX养殖场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胡XXX:
你提交的(略)胡XXX养殖场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方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自然**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同意备案,特此通知。
一、项目名称:(略)胡XXX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用途:(略)
四、项目面积及地类:总面积0.29(略)。地类为园地(茶园)0.2916公顷。
五、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0.2916公顷。其中生产设施用地0.2816公顷(养殖圈舍0.2716公顷、饲料存放及加工0.0100公顷),辅助设施用地0.01(略)(干粪棚、化粪池)。
六、土地使用年限:(略)
七、其他事项
1.你建设的上述项目要严格按照备案的用途(略)、通讯、电缆等畅通,不得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设施农用地期满或你不再继续用,由你负责按相关标准复垦土地。
3.该项目用地备案后,由三院村村民委员会、洛龙镇农业服务中心、洛龙自然**所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自治县洛(略)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