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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江宁区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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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省**市**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竣工决算报告。
范围 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有关规定,凡在**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com/),点击主页“**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7-04 09:00 至 2024-07-10 17:00
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略),下午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略)(**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24 14:(略)
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24 14:(略)
开标地点 **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略))开标室。
其他
项目概况 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14时(略)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65%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竣工决算报告。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建设方和委托人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略),下午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略)(**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14:00(**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4:(略)(**时间) 3、地点:**市****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略))开标室。 4、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且加盖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失败,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 系 人: 许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许工 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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