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略)
索引号 | (略)Y/(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7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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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凯美斯废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市政(略) |
咸环三批复((略) |
2 |
关于**飞宏嘉胜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塑料颗粒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咸环三批复((略) |
3 |
关于**易美平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腻子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咸环三批复(2024)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