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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城郊乡等四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中利民镇卫生院项目节余资金继续实施项目成交公告

商丘虞城县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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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郊乡等四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中利民镇卫生院项目节余资金继续实施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县城郊乡等四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体系建 设项目中利民镇卫生院项目节余资金继续实施项目: 中标人:**卓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59.25万元 二、其他: **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就**县城郊乡等四乡 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中利民镇卫生院项目节余资金继 续实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工作,现就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 下: 一、项目名称:**县城郊乡等四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 目中利民镇卫生院项目节余资金继续实施项目 二、采购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采购代理机构:**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3日上午 9时 00分整(**时间)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卓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略)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 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六、公示时间: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限结束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 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略) 地 址:**省**市**县漓江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北环路 6 号 9 号楼 9 层 91 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略) 2024年 7月 3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省**市**县漓江路中段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北环路 6 号 9 号楼 9 层 91 号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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