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彬州市****
邮编:713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燕家河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 陕西省彬州市**** | 西安京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报告表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
2 | 永恒志远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煤泥烘干项目 | 陕西省彬州市**** | 陕西永恒志远工贸有限公司 | 西安京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在原厂区****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报告表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3 | 彬州市****防洪治理工程 | 陕西省彬州市**** | 彬州市水利局 | 西安京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彬州市****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表 | 报告表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