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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溪村没水坝组王XXX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遵义道真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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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溪村没水坝组王XXX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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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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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是
信息名称: 关于清溪村没水坝组王XXX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乡人民政府

关于清溪村没水坝组王XXX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王XXX:

你户提交的畜禽舍建设方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自然**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规定,同意备案,特此通知

一、项目名称:(略)王XXX养殖场

二、建设地点:(略)

三、设施农用地面积及地类:项目总占地0.0412公顷,其中(略).0412公顷(养殖圈舍0.0320公顷、饲料存放室0.0015公顷、投料室0.0015公顷、隔离带0.0062公顷),用地类别及面积:农用地0.0412公顷。

四、养殖规模:(略)

五、主要建设内容:(略)

六、用地使用年限:(略)

七、用地要求:

1.你户畜禽舍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备案的用途,面积及地点(略),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影响人车通行及沟渠、通讯、电缆等畅通,不得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若设施农用地期满或你户不再继续使用,则由你户负责按土地复垦标准复垦土地,林地需复绿。

3.该项目用地备案后,由清溪村、*(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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