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原家庄西泰山庙部分建筑及院面保护修缮工程、长子县高家洼二仙庙保护修缮工程材料供应商选取
1.2 采购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二包,包一:工程木材类;包二:工程砖瓦类
采购范围:长治市上党区原家庄西泰山庙部分建筑及院面保护修缮工程、长子县高家洼二仙庙保护修缮工程材料采购对外发包,具体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2.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束
2.3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生产或销售本采购公告所要求产品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3)须有从事工程材料定制或销售的能力,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 2024 年07月02日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需另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网站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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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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