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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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性质 | 澄清 |
招标公告
中山市****
答疑及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人:
一、答疑
1、请问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可以用在本项目吗
答:可以。
2、请问社保证明可以提供3月至7月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的社保证明应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澄清
1、招标文件“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1增加条款中的第10.13款”澄清修改为“(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向他人转让。(2)如果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合同另有规定除外),监理人有权拒绝验收和计量,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处违约金20万元,同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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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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