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聚燃气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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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略)HN1104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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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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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363.71(略) |
保证金 |
50(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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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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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 业情况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5(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略)日,公司资产总额14,358,348.79元,负债总额3,966,669.92元,净资产10,391,678.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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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聚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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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省**市**海府街道亚希大厦2(略)6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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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春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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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略) |
注册资本 |
15(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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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01(略)MA5T9W6Y52 |
所属行业 |
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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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天然气能源行业项目投资运营;加气站的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天然气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服务;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不带储存设施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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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略)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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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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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亚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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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海油**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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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总经理常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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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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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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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略)日 |
31,3(略),490.89 |
-2,506,703.11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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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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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8,(略).49 |
(略) |
9,291,4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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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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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略)(合并)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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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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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略)日 |
14,(略).60 |
-1,454(略).38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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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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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4,233,318.66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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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详见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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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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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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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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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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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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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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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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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号 |
中威(略)(2023)第5(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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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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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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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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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单位:(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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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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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84 |
396.67 |
1,0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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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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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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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1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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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略) |
9146(略)20124253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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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市**海府路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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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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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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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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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常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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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披露 |
1.受让方须同意承担标的企业以下负债:截至资产评估及审计基准日2023年9月(略)日,海聚燃气欠**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负债为66(略)0元(场地租赁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元整(小写:¥ 66(略)0元)。 2.自审计及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海聚燃气如发生损益变动,受让方同意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亏损或享有相应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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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略),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略)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略)**产权交易网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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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略)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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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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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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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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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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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略),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略)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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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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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50(略),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7:(略)。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股权转让款。 3、**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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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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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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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略),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略)。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略)(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略),仅包含一名标的(略)(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略),在规定时间(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略),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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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7:(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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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29日17:(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略)(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私章,标的公司股东参与竞买的,仅提供上述1-5项材料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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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略)。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略) (3)在应参加的网(略)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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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略)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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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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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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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聚燃气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 |
2024年7月(略) 日9:(略) |
2024年7月(略)日10:(略) |
5(略)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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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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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吴先生 (略) ,孙女士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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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略) **省公共**(略)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