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
发布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0701 城镇住宅用地),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委托单位及调查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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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地块概况:
麻江县县城2号路西侧一号地块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紧邻党群路,地块东侧紧邻壁山路,地块北侧及西侧紧邻杏山村居民区****
报告编制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构:贵州科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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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